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及《滨州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滨医行发〔2023〕30号),经认真核查,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35名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(具体见附件1)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告。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送达内容如下:
经查,秦雪等35名学生超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最长学习年限,拟作退学处理。公告期内若有异议,可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陈诉或申辩意见,逾期未提出者,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。
公告期:2026年5月9日-6月10日
联系人:白老师 陈老师
联系电话:0535-6913144
山东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5月9日